2005年12月14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实话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卖官的比买官的更可恨
李德民

  提起买官,人们无不痛恨,因为是不正之风,是腐败现象。既然有人把官场视为市场,那么,市场上就有买卖双方,就是矛盾双方,买官的一般是下级,是买方市场,卖官的一般是上级,是卖方市场。买方和卖方,下级和上级,谁是市场的主要方面?笔者以为,两者相辅相成,有买有卖,有卖有买,又买又卖,互相勾结,狼狈为奸,但卖官的是矛盾的主要方面。所以,卖官的比买官的更可恨。
    买官的人确实可耻、可恨,也可以说他们在诱惑、拉拢、腐蚀领导,是他们把领导拉下水的。官场上会有这些因素,“糖衣炮弹”很难抗拒,吃下“糖衣”,就很难吐出“炮弹”。但这不是卖官的理由。倘若“卖官”的坚持原则,秉公办事,一个口子也不开,死活不收赃款,那些买官的又怎能买得到?